為統籌全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構建與市域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體系,南京市生態環境局起草了《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引導性公告》,現正在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11月10日。
據統計,2022年,南京市共產生37大類危險廢物,產生量約81萬噸,其中HW34廢酸、HW11精(蒸)餾殘渣、HW35 廢堿、HW18焚燒處置殘渣、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產廢量較大(按產生量排序),共62萬噸,約占產廢總量的77%。
其中,企業自行利用處置約44萬噸(其中自行利用量約22萬噸,自行處置量約22萬噸);企業委外轉移量約37萬噸(其中轉出利用量約17萬噸,轉出處置量約20萬噸);轉移至本市企業利用處置的約占60%,轉移至外市利用處置的約占40%。全市基本形成“以本市自行利用處置為主,跨市利用處置為輔”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格局。
文件明確,原則上不鼓勵新建集中焚燒、物化和填埋處置項目,鼓勵現有產能利用率較低的焚燒、物化和填埋處置項目實施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同時,鼓勵重點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單位針對處置量大綜合利用難度較大的危險廢物類別開展綜合利用技術研究,對能夠綜合利用的危險廢物類別在確保環境安全的前提下,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裝備開展綜合利用方式,逐步替代終端處置方式。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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